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监事会于2001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 到监事5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以上预案需经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监事会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00 年的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董事、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00 年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河南华为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允的;
    3、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于1998年12 月配股所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 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4、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将尼龙66 盐七套主要生产装置委托给中国神 马集团尼龙66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是完全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利益,托管费用的确 定是公允的、公正的;
    5、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关联交易公平、公正,遵守市场公允原则, 未发 现内幕交易行为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