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4年4月5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次会议,会议由郭双威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四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和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议案;
1、公司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采用帐龄分析法,2003年度公司应收款项年初余额为165981252.58元,年初坏帐准备余额为10154072.06元,本年度坏帐准备计提范围由只对非关联单位的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变更为对全部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提取坏帐准备4541059.09元,转销坏帐准备470768.46元,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132943545.14元,坏帐准备余额为14224362.69元。
2003年度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长期投资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发生减值的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金。公司无短期投资和委托贷款。
2、2001年度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由100年变更为10年的帐务处理中,盈余公积多调整减少911975.95元,期初未分配利润少调减911975.95元,公司于2003年10月份对此事项进行了更正,相应调整增加盈余公积911975.95元,调整减少期初未分配利润911975.95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42158702.8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215870.28元,5%法定公益金2107935.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12047.0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38246944.45元。董事会决定:向全体股东按每1股派发0.07元现金红利(含税)分红,共计分配红利30304689.31元,结余7942255.14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上述一、三、五、七项需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