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3年4月4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次会议,会议由郭双威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2003年经营计划。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15837173.68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583717.37元,5%法定公益金791858.6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13505.3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13975103.02元。董事会决定: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0.24元现金红利(含税)分红,本年度不实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方案需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公司2002年度资产损失的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对2002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涉损金额共计9793830.39元,其中:设备395627.45,元;原材料74963.08元;包装材料1034974.12元;五金材料6820.80元;产成品66278.94元;半成品8215166.00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范围变更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公司对未使用和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计提折旧。
二、会议传达了山西省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三、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公告。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