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4月6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 开了第十六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六名,四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12726091.11元, 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73434.55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636717.27元,加年初未分配 利润3468791.1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14284730.42元。 为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决定利润分配预案为:2000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上述预案尚须经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
公司拟在2001年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 例为50%以上,以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0%, 分配采用派发现金方式。具体分配方式依据公司当时情况确定,董事会保留根据公 司实际对该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根据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中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坏帐准备会计估计 变更的议案。
五、审议批准了公司200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六、因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和山西中元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审议通过了续聘 合并后成立的天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
七、张德胜同志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八、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