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07年3月30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次会议,会议由阚秉华主席主持,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上述第一项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