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6年5月23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九次会议,会议由郭双威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名。容和平独立董事委托田旺林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总经理及五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财务支出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
    三、会议决定于2006年6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6年6月16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酒都宾馆三楼会议室
    3、会议期限: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召集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
    (5)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6)审议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7)审议《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
    以上相关议案和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内容分别详见本次公告及2006年4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7、出席股东大会对象:
    (1)2006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8、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登记时间:2006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4)登记地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9、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联系电话:0358─7220255
    传 真:0358─7220394
    邮 编:032205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事项: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