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4月25日在马钢宾馆西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5人(唐小晴监事因公外出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高晋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公司2005年一季度报告。
    四、公司核销坏账及补提、核销及转回部分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公司对马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增加授信额度担保事项。
    监事会认为:
    1、2004年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2、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0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关于2004年计提、核销及转回部分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核销和计提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5、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马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增加授信额度担保一事,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