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4年8月18日在马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施建军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程绍秀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顾章根因公事请假。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半年度报告摘要,8月19日在境内外指定报章公布半年度报告摘要,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时在信息披露指定的国际互联网上发布。
    二、批准按投资比例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马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马鞍山市商业银行贷款提供三年期授信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对外不存在逾期担保,含本次担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6.76亿元,其中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6.62亿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4.57%。
    三、根据香港联交所最新修订的主板《上市规则》要求,聘任温汉球先生担任公司全职合资格会计师职务,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聘任胡顺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附:温汉球先生、胡顺良先生简历
    温汉球先生,30岁,会计学学士,具有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会计师及执业会计师资格,有9年以上会计及审计工作经验。
    胡顺良先生,46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胡先生1982年加入原马鞍山钢铁公司,1994年起在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工作,2002年元月担任现职至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