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订于1995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 8号马钢会堂举行199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一、本届股东周年大会将处理以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199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1994年度利润分配建议;
    5、审议及批准聘任199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6、审议及批准公司董事、监事报酬及支付方法议案;
    7、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是否派发中期股息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的修订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 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3 及附录13 d的规定,董事会认为须对公司的原有章程,因应上述有关规定作出修改)。
    二、会议出席对象
    凡于1995年5月22日(星期一)收市时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中央 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1995年5月22日(星期一)持有本公司H 股股份 、并在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 均有权在办理会 议登记后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三、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登记办法:
    1、A股股东须于1995年6月1日(星期四)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注册地址。其中国家股、法人股股东须将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并送达 公司;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还须将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送 达公司。个人股股东须将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送达公司;如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送达公司。
    2、对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1995年5月22日(星期一)至6月21日(星期三)(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 获派年度股利,须于1995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时前将过户文件、股票交回本 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H股股东须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过户文件的复印件、股票 或股份转让收据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于1995年6月1日前送达公司;如股 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送达公司。
    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地址: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鱼则)鱼涌海湾街1号华懋交易广场8楼
    3、股东将登记所需文件送达公司的方式可以是:亲身前往、 邮寄或传真的方 式之一。公司接到登记所需的文件后,将代为办理股东出席股东年会的登记手续, 并将会议出席证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给股东。参加会议时凭出席证的复印件或传真 件换取正式会议证。
    四、委托代理人:
    1、 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有权以书面形式委托一 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和投票。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 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 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开始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方有效。就H 股股东 而言,上述文件须在同样时限前交回H股过户登记处方为有效。
    3、委托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五、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如本公司1994年度利润方案获股东周年大会通过,A 股股息派发办法和时 间将另行公告。H 股股息将按紧接股东周年大会前一星期深圳外汇调剂中心收市汇 率的平均数由人民币兑换港币派付,股息支票将于1995年6月28 日或之前邮寄给各 H股股东。
    七、本公司1994年度年报已编制完成,章程修订本也已印刷完成,股东可往公 司注册地址索取公司年报及章程修订本。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
    联系电话:2888158 传真:2887284 联系人:赵和旭先生 张晓军小姐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苏鉴钢 王大鹏
    199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