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4月15日在马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朱昌逑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苏鉴钢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高海建因公出差缺席。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2004年4月16日在境内外指定报章同时公布一季度报告,并在信息披露指定的国际互联网上发布。
    二、审议通过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审议通过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四、审议通过了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适当时机配发或发行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的20%的新股(H股)的建议。
    五、审议通过了调整第四届董事、监事报酬及支付方式的议案。
    六、通过下列决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审议批准本公司董事会提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审批部门的要求(如有)就章程修改作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其它一切事宜。”
    本次会议通过的第三、四、五、六项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七、批准200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程,决定2004年6月1日上午九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