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或单位):
    地址及邮编:
    持有公司股份:A股 股/H股: 股
    电话: 传真:
    本人愿意出席(或委托 代为出席)2001年6月26 日(星期二) 在公司注册地址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特以此书面回复告之公司.
    股东:
    日期:
    附注:
    1.股东可将该回复复印填写后送达公司。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请加盖单位印章。
    3.该回复须于2001年6月6日之前送达公司,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