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最近本公司的H 股股份价格和成交量上升,兹声明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该等上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13.23 条而须予公开者;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本公司股份价格的事宜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
    第13.09 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上述声明乃承本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的责任。
    承董事会命
    苏鉴钢
    董事、公司秘书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的董事为:
    顾建国
    顾章根
    朱昌逑
    赵建明
    苏鉴钢
    高海建
    王振华*
    苏 勇*
    许亮华*
    韩 轶*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