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注意到,2007年7月5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在最新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有关地方税务机关,对1993年9家境外上市公司已到期优惠政策仍在执行的,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对于以往年度适用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所产生的所得税差异,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为1993年9家境外上市公司之一。本公司正与税务机关就该事项进行沟通,并且对可能给公司造成的财务影响进行评估,待情况明确后,本公司将及时作出公告。
    董事会建议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审慎从事。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