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6年8月31 日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了 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理人代表股份554364. 73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9%,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股数。经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下列事项:
    1、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八十六条,修改后的第八十六条全文如下: “公司设立 董事会,董事会由七至十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2、委托杭永益、蒋书曾、顾建国、朱云龙、施兆贵、黄海、江德荣、 刘琦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3、委托高声海、顾章根、查全良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4、批准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法。
    
承董事会命    苏鉴钢、王大鹏
    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