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 年6 月12 日召开的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 年7 月5 日,公司发布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马钢股份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马钢股份A 股除息时,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马钢股份A 股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交易日马钢股份A 股收盘价)。
    马钢CWB1 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实施日期为公司2006 年度分红派息除息日。
    公司200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为:向2007 年7 月10 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3 元(含税),除息日为2007年7 月11 日。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7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