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成,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在马钢宾馆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王振华先生、许亮华先生委托苏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顾建国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一年期短期融资券,并决定提交于2007年2月1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举行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一年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一年期短期融资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及相关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凡于2006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06年12月29日(星期五)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均有权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登记方法(H股股东另行通知)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
    2007年1月29日、30日 9:00-12:00,14:00-17:0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继红、何红云
    电 话:0555-2888158
    传 真:0555-2887284
    6、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4日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