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1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深圳市鹏博士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为方便公司钢材贸易业务的开展,同意公司与自然人陆伟文合资设立深圳市鹏博士实业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60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股权的60%;陆伟文以现金40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股权的40%。
    公司推举刁赤兵出任合资公司董事长。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