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31日召开,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1、制定了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
    2、制定了公司一九九五年度增资配股方案,按每10股配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 配售新股,配售价格暂定为2.40~2.50元
    上述决议,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配股方案还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 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复审。
    3、会议决定于1995年5月4日召开一九九四年度股东大会。
    
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