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2月16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明确表示意见的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成都鹏博士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将下属控股公司成都鹏博士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原1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其中公司新增投资445万元,新增投资后,公司共投资510万元,占其51%的股权。(公司原投资65万元,占其65%的股权)
    2、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中第三条:“成都鹏博士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由原注册资本1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公司新增投资900万元,拥有其96.5%的股权。”此条决议因故未能执行,经本次董事会审议,予以取消。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