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4月7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9名,其中7名董事书面签字同意了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金河支行申请人民币陆仟万元(RMB6000万元)信贷额度,其具体贷款种类、金额、期限以双方所签订的银行合同为准的议案。张连仲独立董事和于会丰董事未表示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