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3月25日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2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坤主持,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履行了诚实、勤勉的义务。
    2、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报表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3、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1)本公司与原第一大股东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及与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重庆名博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依照市场规则进行的,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与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之间于2002年7月1日实施的非货币形式的关联交易(资产置换)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