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今日得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联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其以持有我公司1406.16万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12.06%)社会法人股向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质押贷款1300万元人民币,已于2002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