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非公开发行项目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变更的情况说明》,称:"因原保荐人奈学雷调离我公司,为保证保荐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安排冯文敏接替奈学雷的工作,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更换后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冯文敏、郝群。"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