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增加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成都顺城大道古中寺街8号新华国际酒店16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07年5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平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7149.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179.608万股的24.5%。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3名,代表股份7121.44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27.84万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平先生主持。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李子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其中同意7124.8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4.4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
    二、同意刘康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其中同意7124.8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24.4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
    三、选举陆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同意7124.8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24.44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选举杨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同意7149.2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叶立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