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2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2月13日下午在成都顺城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莫计兴主持。经充分讨论,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法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对2006年度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合理,无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