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17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于2006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审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