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股东股权冻结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因对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15.28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已质押)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从2006年11月3日至2007年5月2日。
    经与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咨询,其正与债权银行及担保企业协商解决方案,以期尽快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