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4月4日在本公司工益酒家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1996年利润分配预案
    199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1683388.12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1168338 .81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1168338.81元后,提取任意公积金6000000.00元;加 上上年留存19000752.7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347463. 23 元,按本公司 1996年末总股本计算,拟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余额结存到下一年度。
    四、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以上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