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最晚于2006年6月2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于6月2日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并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