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定于2005年1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成都新良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审议议案:
    1、关于温安林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推选林楠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坏帐核销的议案。
    成都三益轧钢厂在1994-1995年间,因业务往来及资金借贷等原因形成对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及材料款共计50645295.51元。公司于2000年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成都三益轧钢厂所欠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按100%计提坏账准备是据1997年12月31日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该企业已资不抵债且已宣告破产)。
    2004年4月,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02)彭州民破字第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原成都三益轧钢厂的破产程序已宣告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故原成都三益轧钢厂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及材料款共计50645295.51元将无法得到清偿。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4月12日召开的二届二次董事会决定将其作坏账处理,并提请本公司董事会批示。
    本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原成都三益轧钢厂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50645295.51元欠款进行坏帐核销。详细内容请查阅4月23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1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的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三)登记办法
    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请于2005年1月26日持本人的身份证或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公司股东的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到成都市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商务公寓14楼
    D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在异地的公司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高飞;电话:028-86742976;传真:028-86622006。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