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全票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同意继续为子公司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彭州市支行于2004年11月25日到期的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中期借款展期至2005年11月24日提供担保保证。
    会议同意继续为子公司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彭州市支行于2004年11月27日到期的人民币伍佰叁拾伍万元中期借款展期至2005年11月26日提供担保保证。
    本次担保为原贷款担保的延续,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变,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785万元,占公司2003年度末净资产的34.35%;其中,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03年度末净资产的5.49%。
    截止2003年12月31日,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负债率为81.25%,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不符。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