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9月23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国辉先生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全体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我公司对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全部债权的议案。
    同意以2004年8月30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审计基准日为2004年6月30日)为基准,将公司所有的对控股股东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等债权(合计80792862.38元)转让给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0792862.38元。
    公司通过本次转让所获得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对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等公司重点项目的投资。
    因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六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议程:
    ⑴审议《关于向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债权的议案》;
    2、会议出席对象:
    ⑴凡2004年10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登记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4年10月18-20日(9:00-12:00,14:00-17:00)到本公司登记,个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电话、传真方式登记。
    4、其他事项;
    ⑴会议时间:2004年10月28日上午9:00。
    ⑵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93号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⑶会期预计为一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⑷出席会议登记处: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93号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⑸联系电话:0311-5915898
    传真:0311-5915801
    联系人:吴盛、王东英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