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互保协议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期限为两年。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3300万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北威远亨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400万元。
    本公司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议案于2004年8月20日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8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上。2004年9月8日公司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互保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5500万元人民币借款互保的议案》,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担保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互保期限为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山西路276号
    3、法定代表人:蔡东晨
    4、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及中间体生物药品医药制剂化工原料医疗保健品药用包装材料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工厂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对外合作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及补偿贸易业务、承包境外制药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汽车维护汽车配件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5、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2004.7.31 2003.12.31 资产总额 688913.72 691623.58 负债总额 351794.97 358316.90 贷款总额 178365.30 175235.00 净资产 337118.75 332806.68 2004年1-7月 销售收入 302688.89 利润总额 21079.40 净利润 17764.07
    被担保人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自2004年9月8日起,双方相互为对方贷款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
    (二)互保的借款范围只适用于国家正式批准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包括其他各种集资形式的借款及非金融机构借款。
    (三)本担保协议不受互保双方与其他单位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四)互保双方在履行担保事宜时,必须严格遵循借款合同内容、双方约定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挪作它用。任何一方如私自违约,对方有权依法诉诸法律或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互保期限为贰年。
    (六)互保双方在互保期间如互保金额不等时,另一方无条件以土地、房屋、股权等优良资产做反担保。
    (七)互保期间一方如发生不能正常归还贷款、正常展期或在贷款履行期间被宣告破产、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法律纠纷,或由于借款方的过失等原因,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保证方享有上述第六款所述资产的优先受偿权。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董事会在认真了解被担保方的基础上,认为与该公司签署互保协议不会影响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3300万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北威远亨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担保400万元。上述担保共计3700万元,占公司200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9%。
    截止目前,未出现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的《借款相互等额担保协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