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7 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陈志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霍丽君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全体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人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成员调整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家树
    委 员:霍丽君、高香珍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霍丽君
    委 员:蔡洪秋、杨其安、张良子、张家树、于崇升、秦朝连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高香珍
    委 员:秦朝连、张家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守勤
    委 员:霍丽君、高香珍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办公室职责范围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互保总限额人民币两亿元整,互保期限两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了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出售与收购资产的议案》。
    审议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出售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威圣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北京新奥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有关事项,董事会决定授权战略委员会投资评审小组具体负责上述三个项目的前期运作,待项目有具体合作意向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1、会议时间:2003年8月11日上午9∶00时。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的见证律师;
    B、截止2003年8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会议登记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3年8月5-6日(9:00-11:00,14:00-17:00)到本公司登记,个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可以用信函、电话、传真方式登记。
    6、其他事项:
    ⑴会议时间:2003年8月11日上午9:00;
    ⑵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166号公司会议室;
    ⑶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⑷出席会议登记处: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1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⑸联系电话:0311-3818206;
    传 真:0311-3862788;
    联 系 人:白岩、王东英。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7月7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200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