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本次拟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互保协议限额为两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两年。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11800万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北威远亨迪担保6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7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的议案》,拟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担保限额为人民币两亿元,担保期限为两年。
    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建华南大街161号
    3、法定代表人:李德时
    4、经营范围:热力燃气电力生产销售;热力燃气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管道工程施工热力燃气设备制造销售;房屋租赁
    5、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2003.5.31 2002.12.31 资产总额 409643.51 361591.36 负债总额 238848.52 193853.32 贷款总额 147109.47 111840.33 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 134806.28 111532.29 净资产 147427.52 144669.88 销售收入 33065.83 44682.58 利润总额 4138.85 4398.85 净利润 2292.00 1555.52
    被担保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待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互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再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正式互保协议。本次拟定的最高互保限额为人民币两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董事会在认真了解被担保方的基础上,认为与该公司签署互保协议不会影响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11800万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北威远亨迪担保600万元。上述担保共计12400万元,占公司200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
    截止目前,未出现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