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3日,财政部出具《关于变更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持股单位的批复》 财企[2000]52号 ,同意将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威远生化的国家股变更为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但由于未能就豁免印花税事宜及时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威远集团未及时办理威远生化国家股股权的过户手续。公司于2003年6月2日接到通知,上述股权已经于2003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