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于1995年6月26日召开。 出席会议 的股东为6人,持有股份合计为3154404股,占总股份6290.2万股的50.15%,本次会 议符合有关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关于1994年生产经营状况及1995年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1994 年主营 业务收入完成4496.8万元,净利润457.6万元。1995年主营业务收入计划完成 6730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05万元;
    2、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3、199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1995年度财务预测的说明;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5、1994年度红利暂不分配,截止199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586.9万元, 与1995年度合并进行分配的决议;
    6、关于“张相华、卫洪儒、程宗先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增补韩立军、 李文堂、李树军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7、关于“因工作调动原因,邵占军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增补孙建银 同志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河北威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