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马书生、朱斌分别委托公司董事秦朝连、于崇升全权代为表决。
    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收购威远集团土地使用权的议案》部分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本次新增收购威远集团所属的长安国用(2001)字第038号土地使用证地的土地使用权,调整后共收购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五宗土地使用权,合计188477.43平方米,转让价格以《土地估价报告》确认的价格14062.73万元为准。此五宗土地使用权已经石家庄泓源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石泓评〖2002〗(估)字第045、046、047、048号土地估价报告和河北新世纪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冀新估〖2002〗062号土地估价报告进行评估确认。
    同时增加收购土地使用权上部分附着建筑物,该部分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21193.48平方米,公司已经聘请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部分资产进行评估,待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结合评估结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霍丽君女士代表公司与威远集团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事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董事会重大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3年4月14日上午9∶00时。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议程为:
    (1)《关于收购威远集团部分土地使用权及部分附着建筑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的律师;
    B、截止2003年4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会议登记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3年4月7—8日(9:00-12:00,14:00-17:00)到本公司登记,个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可以用信函、电话、传真方式登记。
    4、其他事项;
    ⑴会议时间:2003年4月14日上午9:00;
    ⑵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166号公司会议室;
    ⑶会期预计为一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⑷出席会议登记处: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1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⑸联系电话:0311-3834076-8015;
    传真:0311-3833524;
    联系人:白岩、王东英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