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传来股东名册:截止2002年12 月3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6143823股,持股比例5.196%,已经超过本公司总股本118221713股的5%。经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实:该公司2002年12月26日持有本公司股票55324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8%;2002年12月27日,该公司买入本公司流通股381954股,致使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数额达到5914387股,持股比例为5.003%,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其后,该公司又分别于2002年12月30日、2003年1月10日、1月13日买进本公司股票229436股、531609股、18100股、合计买入779145股,使该公司持股总额达到6693532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662%;此后,该公司于2003年1月17日卖出本公司股票821600股,持有本公司股票58719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67%。
    有关公司本次股权变动事项,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同日发布了《持股变动报告书》,该报告书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敬请投资者参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5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