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10 日 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5人, 代表公司股份 52174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霍丽君女士主持。
    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01年度配股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521746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 0股;否决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许智慧律师到会见证, 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