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2月26 日 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3人, 代表公司股 份52162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霍丽君女士主持。
    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1年度配股价格区间的议案》。
    同意52162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否决0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贷互保的议案》。
    同意52162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否决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刘中岳律师到会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