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8月16 日下 午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内容为: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正文及中期报告摘要》。
    二、会议形成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权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
    1、公司在管理、决策方面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坚持了 依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侵犯股东权益行为。
    3、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