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5月11日召开了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 118221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11822171.30元;结余利润45142288.58元结转到2001年度。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28日
    2、除息交易日:2001年6月29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6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 得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0.08元/股;对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未流通的国有股股 东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0.1元/股。
    三、派现对象:
    2001年6月2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本公司将代发现金红利总额汇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银行帐户后,由 其于现金红利发放日之前的第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 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 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其确认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即将该投 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 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国家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动。
    六、咨询电话:0311-3834233-8015。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