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1年4月4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张良子、马书生、赵进分 别委托公司董事陶明法、杨其安、于崇升代为表决,监事会召集人王景辰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石家庄金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23,067,171 .6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2,902,694.61元,提取公益金1,503 ,933.55元,上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38,303,916.4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 964,459.88元。
    公司拟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118,221,71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822,171.30元;结余利润45, 142 ,288.58元结转到2001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公司2001年度分配利润一次;公司以2001年度所实现净利润的10%-30% 用于股 利分配,公司以2000年度未分配利润的20%-40%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分配采用送 红股或派现金方式,现金股利占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40%-60%。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 公司2001年度实际情况决定, 董事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 整的权利。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房改中职工住房周转金财务处理的议案;
    八、决定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