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 年7 月18 日10: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 年7 月1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李秀芬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298人,代表股份809573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4%,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71261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4%;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290人,代表股份96954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进行,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部分股东通过网络参与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选举田昆如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8,969,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54%;反对513,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63%,弃权1,473,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83%。
    2、审议通过了《为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五千万元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6,32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4.27%;反对2,879,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56 %,弃权1,755,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向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3840.30万元用于建设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技改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1,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2.65%;反对447,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59%,弃权1,245,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76%。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项目之一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技改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837,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0.35%;反对435,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46%,弃权1,481,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15.19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北同骥律师事务所阎晓佳律师、韩树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同骥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