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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 年6 月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董事6 名,公司董事李秀芬女士因出国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付百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国辉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杨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全体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与会董事一致选举杨宇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公司董事长杨宇先生提名,与会董事一致通过:由公司董事付百林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聘任王东英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潘文亮
    委 员:杨 宇、罗海章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 宇
    委 员:李秀芬、杨其安、付百林、李金来
    潘文亮、 罗海章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潘文亮
    委 员:付百林、罗海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罗海章
    委 员:杨 宇、潘文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宇先生提名,与会董事一致通过:聘任李秀芬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秀芬女士提名,与会董事一致通过:聘任杨其安先生、范朝辉先生、张庆先生、徐兵先生、付百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玮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苟正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济师,聘任王彬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对上述九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五千万限额互保协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公司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五千万限额签署互保协议,今后每笔担保实施前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市东城支行贷款总额控制的议案》。
    经与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市东城支行协商,公司向该行申请一年内在该行的人民币借款余额不超过壹亿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