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 年10 月28 日召开的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对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全部债权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此后,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陆续以货币资金方式归还了因上述债权收购行为而形成的债务,截至2005 年3 月23 日,我公司对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