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关于适用15%所得税税率的申请未获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此自2004 年1 月1 日起,公司将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不再执行高新区15%的所得税税率。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1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