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6月26 日在福州建福 大厦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7名(一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一名请假)。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黄建民董事长主持。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二、同意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建民;成员:林锦瑞、盖小健、林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汉文;成员:邱华炳、高嶙。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邱华炳;成员:陈汉文、林锦瑞。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邱华炳;成员:陈汉文、刘永忠、陈炳生。
    三、同意为三明新型建材总厂向三明建行分行流动资金贷款2743万元继续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自2002年6月28日起一年。三明新型建材总厂的该笔借款系原已在三 明建行分行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已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期限自2001年6月起至2002年6 月28日止,现进行转贷,经研究本公司决定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