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输入失误,公司刊登于4月9日《上海证券报》的信息部分有误,现予以更正 并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2002年度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同意2002年度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年审计费用5万元人民 币。
    应更正为“同意2002年度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年审计费用50 万元人民币”。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决定提名邱华炳先生、陈汉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三万元人民币。
    应更正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三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址披露的公司年度报告(正文)
    1、 第三部分“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的“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 标”中,1999年度(调整后)的以下指标作如下更正: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0.355元,应更正为:2.40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1元,应更正为:0.355元;
    净资产收益率(摊簿)%:11.51,应更正为11.61。
    2、第十部分“重要事项”第八条“公司控股权变化的情况”:
    “2001年11月26日,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闽国资委〖2001〗9 号文授 权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本公司国家股权出资者职能,后者成为本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补充为:
    2001年11月26日,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闽国资委〖2001〗9 号文授权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本公司国家股权出资者职能,后者成为本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我司于2002年3月1日接到上述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公告于3月5日 《上海证券报》。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2日